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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7 18:37:25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实际,组织专家对我区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发展。

(一)服务内容(范围):

1.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广泛收集资料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工贸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指标体系。

2.现场检查及实地勘查。对全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排查,从“人、机、环、管”等方面梳理运营管理现状,全面摸清我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点、风险源分布情况、存在区域、位置等,确定工贸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源、风险点及其具体数量等。

3.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组织专家对采集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数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针对不同经营类别和特点,采用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工贸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与分析,形成《工贸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数据采集情况汇总》(包括风险源属性、所在位置、所属单位及管控责任人)。

4.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及确定风险等级。

1)安全风险估测: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及重大危险源等进行分类梳理,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2)确定安全风险等级:要求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5.研究制定企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对策措施。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编制《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边界和重点,指导相关企业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6.编制风险管控报告。编制《2020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从政府管理部门监管角度(宏观)和运营企业“人、机、环、管”(微观)等角度,提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提升辖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保障我区企业安全生产。

(二)服务要求:

1.在原有的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聚焦合作区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风险点和危险源,核查存量风险点危险源的变化情况,评估确认新增风险点危险源,全面摸清全区事故灾难类点位风险、类别风险底数。

2.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冶金高级安全工程师职称证书、一级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有冶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工作12年以上(以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取得时间为准)。

3.项目质量负责人

项目质量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一级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从事安全生产工作12年以上(以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取得时间为准)。

4.项目团队成员

1)项目负责人除外,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6人(含6人)。

2)团队成员应有不少于2名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团队成员中应有不少于2名同时具有化工类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紧急救援员证书。

4)团队成员中应有不少于2名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5)项目团队所有人员须接受应急管理局的人证核验,确保所派驻的项目组人员及资质证书和投标方案一致,核查劳动合同原件,现场核查项目团队成员的社保购买情况。为确保服务质量原则上服务期内不应更换团队成员,如有更换,其人员资质条件应符合采购要求。

6)服务期内,需固定2名安全工程师驻点应急管理局工作,协助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开展,并为其提供2台5座的小汽车解决工作交通。

(三)服务期限:

2020年11月30日—2021年331日

(四)服务成果:

形成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指导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安全风险录入风险评估信息系统并审核。

(五)服务标准:

筛查评分高于30分的单位,开展具体风险评估工作。经划分风险评估单元、确认风险点、辨识危险源等步骤,按照《风险等级评定指引》规定,在逐一评定每个单位内部各个具体风险点危险源极端风险等级和现实风险等级基础上,最终评估认定每个单位的极端风险等级和现实风险等级,并汇总形成风险点位清单和风险管控措施清单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办公室关于2018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1028日上午9:00至20201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ssqyjgl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供应商需报送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实施方案及详细服务内容报价单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方式:0755-2210162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工贸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