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研究制定《深汕特别合作区“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称《规划纲要》)。
2.服务期限:2020年11月-2020年12月31日
3.成果要求:
(1)符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特点,适应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适度超前性。
(2)对《规划纲要》研制背景及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如合作区教育发展现状(需形成现状调研报告)、合作区教育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合作区未来发展对教育的需求等。
(3)明确提出合作区未来教育发展(2020—2025)总目标及有关指标、阶段性目标及有关指标(含硬件建设目标和内涵发展目标)。
(4)对合作区教育体系结构、教育发展规模、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教育资源储备和配置、区域性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途径与策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等,进行高起点的顶层设计(包括实施与推进的具体项目或计划、保障措施、评价机制等)。
(5)《规划纲要》研制过程中需考察国内经济、教育发达地区教育改革与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经验等,以提高《规划纲要》研制的起点。
(6)需组建研制团队,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纲要》研制工作,并通过专家组论证验收。《规划纲要》须附“编制说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间将报价单及服务方案(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ssggsyj@163.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 李琼
联系方式:0755-2210108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