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建设总面积约为500平方米。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提供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及估算、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及优化、概算编制等工程服务。
2.服务要求:结合立项文件、原始资料、使用要求梳理项目功能定位、规划要求、使用需求等,根据国家、深圳市的相关规范、政策,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编制项目概算。
3.服务成果:提供方案设计及估算、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工程服务,及方案、图纸等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满足国家及深圳市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要求规定,概算成果文件取得发改部门批复。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估算、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费用由政府财政拨款,根据进度节点,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合同款,概算批复后且提交合同成果后支付到70%,剩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及深圳市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zfhshgzj_zjww@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古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