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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4 11:07:29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安排,深汕特别合作区按要求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的地类认定工作,并根据下发的图斑数量,确定实际工作量。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相关的区划调查工作和汇总分析等各项工作。

2.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负责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提供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相关的区划调查工作和汇总分析等各项工作,并根据下发的图斑及样地数量,确定实际工作量。

3.服务内容

1)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样地调查、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方法,针对下发图斑开展区划调查工作。

(2)参与建设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按要求逐级汇交。

(3)基于数据库,汇集和处理调查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编制普查报告,制作专题图件,形成国土绿化空间基础数据。

4.服务成果

(1)完成国家、省、市下发图斑的区划调查工作。

(2)参与建设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并汇集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的形式可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图斑现场的图片、影像、数据表格、PPT报告等。

5.验收标准:

供应商提交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该项目编制内容和技术规定,统计分析报告的内容应通过深汕特别合作区林业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7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5915755299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