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在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合作区农业农村工作推进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合作区的发展定位和实际区情,组织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访谈座谈等方式,在全面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研究并提出合作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时期的发展形势、基本原则、发展定位与布局、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点项目等,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和上位规划衔接,高质量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应具备相关规划的编制经验,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教授、研究员或教授级高工)牵头组成。
(2)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4)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需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5)甲方和服务团队双方共同组成规划项目组调研时,调研费用由服务团队承担。
(6)专家咨询会由服务团队组织,并承担相关经费。
(7)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3.服务成果:
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①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终期评估报告
②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及配套文件
以上成果需提供完整的正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并满足甲方验收要求。
4.服务标准:
达到委托方所需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通过区管委会审议并正式印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21号仁和楼一栋305
项目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755-2209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