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大型项目造价咨询辅助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服务单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派驻至少一人到指定地点(主要工作地点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协助开展造价咨询工作,主要为采购单位开展的政府采购与投资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支持,对项目立项估算、项目进度付款、项目工程变更、项目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等开展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保证在协助开展造价咨询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内部规章制度,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实施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提供政府投资项目的主材询价服务与组价建议,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估算概算,审核合同涉及工程造价方面的细项,审核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变更造价,校对复核工程类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相关成果文件,协助采购人开展造价管理相关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等。
2.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包含派驻1名,其余4名不需驻点),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其余成员均需具备造价中级以上职称或二级造价师以上,有3年以上造价咨询经验,专业经验需包括土建、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其中派驻人员为具备3年以上市政造价审核经验,具备独立完成项目造价审核能力且熟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或工程审计业务。派驻人员完全配合驻点单位项目造价审核等工作,其余服务团队人员提供业务、询价、协审、复审等有关造价工作的支持。如有紧急审核任务,原驻点人员不能及时完成时,需根据甲方要求临时加派人员到驻点单位协助至紧急任务完成为止。
3.派驻人员须是投标文件中的拟安排人员,如有变化,供应商应在取得采购人同意后,及时安排相当资质的人员递补。如供应商3次以上(含3次)不能按采购人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采购人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4.供应商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报价明细根据可自行灵活设计(详看附件,另需附上本单位营业执照)。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赖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