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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主题活动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0 19:13:29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六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主题活动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于2024年11月初举办第六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主题活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活动内容:举办第六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主题活动,包括户外徒步“致敬企业家”音乐会。

参加人数:100人左右。

活动时间:暂定11月初,以具体举办时间为准。

技术支持:场地音响设备技术保障。

餐饮服务:提供休息区,安排晚餐。

活动行程:

内容

时间

地点

参与人员

活动流程

深汕特别合作区主题活动

暂定11月初

16:00-20:00

户外场地

区领导,各相关单位,各镇,各区属国企,区内民营企业家代表,共计约100人。

16:00,前往徒步地点,分批次出发10分钟);

16:10,户外徒步(100分钟);

17:50,徒步结束,前往音乐会现场10分钟);

18:00,参会人员签到入座(15分钟);

18:15,主持人开场(5分钟);

18:20,自助晚餐、歌手乐队演奏(100分钟)。

2.服务要求(详见服务项目清单)

1)企业联络工作

联络深汕特别合作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标杆企业及代表性本土企业等,广泛发动企业家参与第六届“深圳企业家日”主题活动。

2)专题宣传工作

围绕第六届“深圳企业家日”活动,运用多种传媒,多层次、多角度地对深汕特别合作区优越的营商环境、优秀的企业家群体、卓越的企业家精神进行宣传,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同时,活动现场全程摄影摄像,制作活动回顾集锦,并采写活动新闻稿。

3)场地布置要求

室外场地: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可容纳100人及以上,可搭台进行表演活动的外场。

围绕亲清政企 鹏城同行”活动主题,对音乐会外景进行布置,包括舞台、主题签到墙、导视牌等,烘托和谐、友爱、团结、活泼的活动氛围。

4)技术保障

做好场地音响设备技术保障,安排摄影摄像和现场报道,确保活动现场有序进行。

5)后勤保障

第六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主题活动参会人员较多,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做好应急预案。

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明细

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一)现场布置

1

舞台

7.32m*3.66m,专业舞台板拼装铺活动专用地毯

1

2

灯光

灯光架、面光灯、染色灯、光束灯、频闪灯

1

3

音响

半套线阵音响含控制台等配套设备

1

4

主题签到墙

3*5m(铝合金桁架拼装,550黑底喷绘布)

1

5

导视牌

2m*0.8m(木制导视牌外贴高清车贴)

5

6

舞台周边氛围布置

舞台周边布置气球、灯饰

1

(二)场地租赁

8

致敬企业家音乐会室外场地租赁

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可容纳100人及以上的室外场地

1

(三)保障人员

9

小提琴手

国内专业乐手

1

10

歌手

国内专业歌手

1

11

乐队

4人乐队含乐器道具

1

12

主持人

专业主持人(半天)

1

13

专业摄影师

专业摄影师含器材(半天)

1

(四)餐饮保障

14

自助餐晚餐

晚餐为75元/人/餐(按三类会议标准150/人/天测算)

100

15

户外徒步期间茶歇

糕点水果茶饮摆台器皿道具

50

人份

3.服务成果

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现场布置,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付款方式:该服务项目实施完毕后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相关规定,30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期间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tzhshjsj@szss.gov.cn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0697

附件:第六届“深圳企业家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主题活动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