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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2025年用地用林项目批后监管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7 09:20:09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2025年用地用林项目批后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陆域面积460.62平方公里,森林面积350余平方公里,分布范围广,靠近人员活动区域,辖区内用林用地建设项目多、林农林木采伐量大,情况复杂,监管存在一定难度。为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提高我区用地用林批后监管水平,拟采购第三方技术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和投入使用搭载高清摄像头的巡航无人机、GPS等专业器材,并配备2台适用于野外山地行驶的巡查车辆协助我局对辖区内项目工地、有林街道、有林单位及有林公园等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2)对已批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用林范围、林木采伐项目做技术调查工作,一是合同签订后组织各街道完成一次林业信息技术运用培训,要求高级以上职称专家作为讲师,并全程跟进后续咨询、指导等工作;二是利用无人机航拍正射影像叠加已批项目用地用林红线的方式监督和调查用地用林项目施工前、中、后是否有违法占地占林情况,采集现状调查照片,监督申报(用地)单位和现场施工单位按照已批范围进行施工,及时发现项目可能存在的批东占西、批少占多等超范围使用土地、林地或采伐林木情况,特别是对大型的线性工程,增加现场调查频率,每周上报一次所有在建项目和伐区(数量约180宗,面积约2100公顷)的巡查记录,每个月上交一份调查总结,每个季度上交一份调查报告

以上工作需指定专人负责,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第一时间为我局提供土地、林业有关工作专业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

2.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林业相关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硕士)。

B.2个巡查组,每组2名工作人员,共4人,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时间野外巡查工作,每组要求至少有1人拥有C2以上有效驾驶证。

C.至少有2名工作人员及一辆车常驻合作区,或收到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合作区。

(2)设备要求:

A.高清无人机(2台);

B.GPS定位设备(2台);

C.巡查车辆(2台),要求适用于山地行驶;

D.其他巡查组常规设备设施(皮尺、罗盘仪、对讲机、巡查服装、药物等劳保用品)。

3.服务成果:

(1)提供全年协助我局对各用地用林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台账及报告;

(2)提供协助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范围、林区范围内施工作业单位督导检查及森林资源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台账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批后监管台账、隐患台账,工作相关图片等资料;

(3)提供本项目总结报告。

以上相关成果内容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适当增加,并提供纸质盖章版一式四份,可编辑文本一份,盖章后电子扫描件一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服务费用,为合同价款30%;项目实施6个月并提交服务报告后,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服务费用,为合同价款40%;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项目剩余30%合同价款。

(2)因采购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支付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单位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以及最终支付的时间。供应商不可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对采购单位提起诉讼,采购单位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2024年10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2楼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77、18598276546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