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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租赁社会物业市场租金评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6 14:55:43

一、采购项目名称:租赁社会物业市场租金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我中心拟租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园区周边社会物业用于办公,现需评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市城区、惠州市惠东县三地办公物业租赁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出具拟租赁办公场地租金评估报告。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评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包含四个街道办公物业租金情况)、汕尾市城区、惠州市惠东县三地办公物业租赁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拟租赁办公场地进行物业查勘,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建立评估模型,出具拟租赁办公场地租金评估报告,并根据需要进行解释、答疑。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市场租金租赁价格评估相关工作经验;如所涉及工作事项专业性较强,应给予专业化团队咨询意见,并提供数据支持。

(2)供应商应当在取得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按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采购人要求按时汇报工作进程,对涉及采购人的内部数据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3)人员资质要求:项目团队人员应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需具有丰富的租赁价格评估相关研究经验;身体健康,沟通能力强,有责任心,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3.服务成果:评估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市城区、惠州市惠东县办公场地租金情况,并分别出具租金评估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周内出具租金评估报告。

2.付款方式:采购人在供应商出具房地产市场租金评估报告且评估报告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依据合同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完成的评估成果进行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ssjgsw@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3号政和楼1栋211室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15307596630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