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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开展“旧物换新颜,温暖共传递”活动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7 09:04:09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采购开展“旧物换新颜,温暖共传递”活动项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家庭积累了大量闲置旧物,例如衣物、书籍等。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响应环保号召,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同时关爱困难群体,区团工委拟开展“旧物换新颜,温暖共传递”活动。活动地点:拟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业广场

(二)服务内容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及服务要求:

(1)主题策划:策划、撰写活动方案(含旧物捐赠对接、收集分类、旧衣物清洗、打包、物流、后勤保障、信息宣传、激励制度等),确保活动符合主题。

(2)元素设计:设计符合主题要求的活动物料及元素。

(3)场地布置:提供活动的场地布置,具体活动地点:拟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业广场

(4)对接西部或云贵川等受助组织或群体

(4)其他:配合甲方进行活动安排。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方案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方案文件中提出的综合总价为依据。未填综合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2)需提供报价方案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服务期限:活动时间拟于2024年11月-12月开展,拟开展时间为一周(最终以实际活动时间为准)。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实施付款。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实际开展情况验收,违约则不予支付项目经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企业经营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意向公开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18:00期间(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sstgw_cw@163.com或前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2区团工委办公室递交报价材料。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2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597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项目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