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圳美绿道入口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深汕大道北侧,深汕互联网产业园西侧,紧邻比亚迪工业园一期,该项目为原圳美绿道起始段,现因周边道路、产业园区等项目的开发建设被占用和破坏,已失去原有的绿道功能。拟按深圳骑行道标准对该处绿道进行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总长度约990米,其中修复段约430米,新建段约560米,主要项目内容包括:按骑行道标准新建或修复原有绿道、绿化提升、增设骑行道配套设施、管线迁移等。实际路线以现场勘察为准。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入口综合整治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2.服务要求:(1)熟悉深圳骑行道建设标准和规范,收集相关规划资料,根据规划建设情况、用地性质和合作区绿道(骑行道)建设情况等开展前期咨询服务工作。
(2)进行现场踏勘及调研,定期向我局汇报项目建议书编制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工作成果。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方案,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3)工作成果满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能做作为后续项目可研、设计开展的工作依据;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前期咨询有关工作任务。
3.服务成果: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入口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编制、其他支撑性报告等,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立项报批。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按照实际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备项目咨询资质、相应人员资质。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9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赖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