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鲘门站前广场及交通场站公共区域防撞柱安装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鲘门站前广场及交通场站项目管理工作,提升合作区的门户形象,完善公共物业服务设施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计划采购鲘门站前广场及交通场站公共区域防撞柱安装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甲方需求,并按《反恐怖防范目标硬质隔离设施建设规范》(SZDB/Z 285-2017)要求,在鲘门站前广场及交通场站公共区域内安装31根(具体数量以实际安装为准)固定型防冲撞金属柱,样式具体规格详见附件。
2.服务成果:按照甲方要求及《反恐怖防范目标硬质隔离设施建设规范》(SZDB/Z 285-2017)要求,在鲘门站前广场及交通场站公共区域内安31根(具体数量以实际安装为准)固定型防冲撞金属柱,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并接受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检查。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报价单及邮件主题命名:鲘门站前广场及交通场站公共区域防撞柱安装服务报价单+公司名称+价格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一层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52054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