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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关于购买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3 09:39:44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汕分局购买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分局全体在职在编民警100人,最终以实际在职在编人数为准。

(二)采购需求:①意外伤害险:含意外伤残险和意外身故险,保险金额25万元;

②营运交通意外险: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航空300万元;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轮船100万元;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火车50万元;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汽车20万元;

③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5万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0元/天,意外ICU住院津贴600元/天、意外医疗自费辅助器材费用1000元、意外事故120急救费用1000元;

④疾病身故(含猝死)保险费金额25万元;

⑤重大疾病保险金额20万元;

⑥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5万元。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保险期一年。

(四)承保方式:与中标保险机构签订民警意外伤害保险协议,明确承办保险金申请及理赔等具体工作操作流程。

(五)服务要求:①投标人提供的保险产品及服务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报批或备案;

②投标人应设立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投保人提供上门服务;

(六)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服务报告:与深汕分局协商确定,定期提供服务分析报告,包含资金使用情况、日常服务、附加值服务执行情况及后期保险费科学估算情况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1116 上午9:0020201120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502334013@qq.com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324国道大百汇科技园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16608130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安分局购买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