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涉密档案整理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2011-2020年度涉密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
1.组建专业的涉密档案工作团队,完成2011-2020年度涉密文书档案资料的专业修复、规范化整理、封装入库等工作。
2.开展涉密档案纸质载体数字化扫描归档工作,并将相关数据存储到特定涉密载体统一管理。
3.编制涉密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撰写归档说明,形成规范化的档案目录。
4.提供整理和修复工作所需的各类用品用具以及纸质档案数字化等设备。
5.提供涉密文书档案的整理标准。
6.为合作区专职涉密档案管理员提供涉密档案管理培训。
7.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整理服务的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整理要求。一是涉密档案资料的整理要严格遵守深圳市保密局、深圳市档案局制定的工作规范。二是所有待整理的涉密档案资料,要依据我区实际情况进行保密期限、保管期限的分类鉴定。三是所选用的涉密档案用品用具、设施设备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及保密要求。四是整理完成的涉密档案统一清点核实、封装入库,并建立完备的统计台账。
2.数字化要求。一是涉密档案扫描图像要做到页面整洁,内容完整、清晰,要素齐全,符合国家、省、市纸质档案数字化要求。二是在对数字化图像进行纠偏、去污时要注意与原件保持一致,符合真实性要求。三是数字化过程的元数据必须收集齐全,各类传统载体档案与相应数字化数据必须一一对应。
3.团队组建要求。一是涉密档案整理工作团队需配备在涉密档案规范化整理、审核、信息技术、保密等方面经验丰富的涉密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二是合同期内,供应方应至少安排2名非本地籍贯工作人员驻区工作,驻区人员自行解决食宿。三是采购方提出的人员加派需求,须在2天内派员到岗,以便配合合作区档案工作顺利推进。
4.保密要求。供应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遵守供应方关于涉密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及存储场所的管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三)服务期限
初定为2021年1月10日至 2021年4月10日,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四)服务成果
规范化整理的涉密档案实体、数字化图像、档案检索工具。
(五)服务标准
遵照执行国家颁布的与涉密档案管理有关的现有标准以及即将推出的各类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涉密档案管理的要求、规范、法律和法规制定的有关标准。项目参考及依据严格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3.《深圳市市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文件集中管理办法》
4.《深圳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5.《综合档案管理有关业务问题统一口径》(深圳市档案局2013、2016、2017年版)
6.《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7.其他由深圳市保密局、深圳市档案局制定实施的有关涉密档案管理的标准规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在深圳市档案局、深圳市各区档案局或深圳市档案学会登记备案的档案服务企业、机构。
(8)具有乙级及以上涉密档案资质证书及深圳市档案局认可的相关保密资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自制公司情况说明书,须含公司简介、公司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公司主要业绩(近两年)、公司业务介绍等其他内容。
3.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4.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2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缺一不可):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hzqzhb@126.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5.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 曹工
联系方式: 0755-2210053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