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消防设计审查第三方机构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
1、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协助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对合作区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绿建节能、海绵城市、环境保护、消防、人防等内容进行符合性、完整性抽查。
2、人防技术审查。对建设单位的方案设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就该项目自建、免建及易地修建人防工程的建设要求出具审查意见;对需要建设人防工程的自建类项目对自建类项目应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战时功能、防护等级等要素出具审查意见。
3、消防技术审查。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进行技术审查。主要包括工程类别、总平面布局布置、防火分区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电梯、消防电气、防排烟、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要点。
4、协助对抽查项目跟踪管理。协助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抽查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设计施工图文件质量评价体系,对抽查的设计施工图文件出具严重或一般不符项整改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开展设计质量等级评价,协助我局督促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抽查的不合格项目设计文件调查取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质量安全。
5、编撰相关报告。编写每项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抽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有:问题归类、数据统计、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建议意见等,并根据全年抽查情况,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抽查数据统计,编写年度工作报告和数据统计报告,总结经验和不足,为健全建设工程施工图抽查制度提供参考。
6、抽查比例及重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234号)文件要求,对区管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按照50%比例抽查,对区管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按照100%全覆盖审查。抽查重点内容有:深基坑支护、装配式建筑、建筑防火、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绿建节能、人防、建筑幕墙、建筑防水、无障碍设施等。
(二)服务要求:
1.协助甲方开展在合作区报建的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进行审查及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并对人防、消防单独出具审查意见。
2.不定期对人防、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无障碍设施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
3.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抽查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设计施工图文件质量评价体系。
5.对可能出现的施工图监督抽查申诉情况,组建技术委员会专家论证,并采取应对措施,协助解决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
6.协助甲方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报送施工图抽查工作相关数据。
7.参与省、市、区法制部门对甲方施工图抽查工作的考核,并指导甲方开展迎检工作。
8.编写审查、抽查工作报告及解析汇编
9.配合完成本年度内验收备案的人防工程的“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工作,并出具抽查意见。
10.完成服务年度内所有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起一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四)服务成果:
1、勘察、施工图文件审查报告。
2、人防技术审查意见。
3、消防技术审查意见。
4、消防技术验收报告。
5、协助对抽查项目跟踪管理。
6、编撰相关报告。
(五)服务标准: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在服务期限内未完成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已上传的项目需继续履行完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为一类房屋建筑(含超限高层)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其中同时具备工程勘察资质优先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3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办:zjsw_za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童蓉
联系方式:1581725240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