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SZB2021-QY-GKZZ-001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和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蛟湖村委上北铺A栋正东方向70米和杰物业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21年8月27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2021年9月9日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况 | 物业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蛟湖村委上北铺A栋正东方向70米和杰物业,计算租金面积260㎡,出租用途为商业,目前空置。 |
计算租金面积 | 260㎡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一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60元/㎡/月(租金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在上年基础上每年递增5%)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争性谈判(谈判共分两次,报价共分三轮,具体顺序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谈判—>第二轮报价—>第二轮谈判—>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出租方确认,并公示3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以及在深圳市注册的分公司,原承租方除外; 2.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方,不得参加同一物业报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如意向承租方为本地注册的分公司,则需法人公司对其出具授权函。 | |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qianqian@sszbdl.com,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含个体工商户)(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见附件1); 2.承诺函(格式自定); | |
履约条件 | 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因违反消防规定被查处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2.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3.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经营餐饮、棋牌、旅店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销售等有噪音、污染的项目; 4.物业管理、水、电、空调费等费用按实际情况由承租方自行结算; 5.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5日内支付首月租金; 6.租赁押金:最终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5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两个月挂牌租金总额的资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后待物业及附属设施等事项交接完毕后,出租方再予以全额无息退回租赁保证金; 7.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改造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书面允许,不得改变主体结构,违规搭建阁楼、隔层,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置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承租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若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期届满,承租方应在5日内退还房屋使用权,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须保持现状,不得故意损毁; 10.该商铺物业不得作为居住场所使用,严禁住人,不得摆放床、被服等生活相关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11.承租方须提供详细的租赁方案,包括:经营范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 |
特别事项说明 | 1.该出租资产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00元/月; 2.承租方未按招租要求经营或将项目非法分租、转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 3.意向承租方应先到该招租物业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该招租物业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承租方不得因任何忽视或误解招租物业项目情况的原因为理由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索赔或租赁期限延长申请; 4.因法律、法规调整或政府征收、城市建设规划更新等需收回物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造成的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6.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报名登记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39,000.00元 |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服务费 | 按照《深圳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深价〔1999〕15号)执行,向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按半月成交金额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支付。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支行 | |
开户账号 | 44250100002800002179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张工:15622252516;郑工:18813573811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3楼南侧 | |
网址 | https://www.sszbd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