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方全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收到贵司提交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采购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SZB-CGHW-2020-031 )有关问题,我司按照相关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本项目中标方现场投递的相关样品未进行生产厂商的商标遮挡,不符合招标文件样品要求,样品分3分应不予得分,也不应该中标。
质疑事项内容概括如上,详细内容以贵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查,中标方所提供的样品通过审查。
该项质疑不成立。
二、关于质疑事项2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本项目中标方从未参与过政府采购项目,无相关政府采购业绩,并质疑该公司技术资料造假非法谋取中标。
质疑事项内容概括如上,详细内容以贵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查,中标方提供的相关参数及检测报告获得一致通过,且《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需求偏离表》均无偏离;招标文件评分细则并未对该项目政府采购业绩提出要求。
经核,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中标方从未参与过政府采购项目,无相关政府采购业绩,不足以证明中标方技术资料造假非法谋取中标。
该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贵司质疑事项1、2均不成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贵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按规定向本项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投诉。
贵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贵所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
此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雷工,1305806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