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一期已建成正式投入使用,在不影响机房日常业务的情况下,在一期的基础上,对信息化机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信息化机房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B级机房认证,解决目前信息化机房单路UPS、空调系统配电为单路供电、空调系统与动力系统共用同一回路、动环监控设备或系统缺失等问题,包含但不限于:UPS增加N+1系统配置组成并机冗余,机房AB双路同等配置;空调配电系统双路电源,列间空调末端增加ATS切换;动力设备精密空调配电应与机房IT供电采用不同回路供电;配备配电系统电能质量谐波参数、以及柴发、油罐等设备的动环监控设备等。
(二)项目技术要求:
1.规范管理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项目管理指南,明确全流程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包括招投标、合同、变更、图纸会审、安全生产、文档管理、资产管理、验收管理、审计等全流程)并落实,并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甲方相关需求,优化简化相关流程,确保项目招投标、变更、验收等合法合规,确保审计材料规范齐备,符合项目验收及审计要求。
2.质量目标控制
做好监理质量目标控制方案,确保本项目建设质量能达到质量目标,确保工程建设中的设备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质量标准和信息技术标准,机房整体符合CQC(B级)标准。乙方应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对工程质量的管理。
3.进度控制
确保监理项目按照计划及合同规定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的按期完工。管理项目的时间进度,监控项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帮助预测、识别项目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并跟踪、协调解决各种项目问题和风险。
4.变更控制
乙方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可能引起的变更要保持预控能力,对工程的重大变更进行审核和有效控制,制定相关的变更控制流程,加强变更风险及变更效果的评估,严格控制系统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提出相关变更处理方案及措施,以及监督方案和措施的执行。
5.合同管理
协助甲方做好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确定项目实施的合同结构;
(2)协助甲方起草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
(3)参与各类合同谈判;
(4)监督检查承建单位履行合同;
(5)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检查各方执行情况,提交合同管理报表与报告);
(6)协助甲方处理各子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7)合同整理与归档。
6.项目文档管理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档管理制度,收集、管理监理工作各类文书资料,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测试记录、变更记录、问题跟踪处理记录等文件的归档工作,按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完成竣工资料(包括监理工作方面的归档资料)验收。确保项目中各类文件传送的规范化、制度化,监理类文书资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文档及时、完整、有效。
7.项目验收
按照相关政策及合同约定等的项目验收相关规定,协助甲方组织提交项目验收或者项目验收备案需提交材料,项目未通过验收的,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并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及验收备案其他工作。
8.审计
建立项目结算、决算审计流程,按照区审计局要求,收集、汇总、审核项目审计资料,协助甲方在规定时限内送审项目结算决算,按要求补充、说明相关材料,对审计意见及时沟通承建单位,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须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者,须已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证书或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参与过一项以上同类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文件按以下顺序组织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
2.承诺函
3.业绩证明
4.相关资质证明
5.报价单
(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材料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招采:zhaocai@ssscri.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finance@ssscri.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18824625734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信息化机房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