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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史学习教育系列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4 17:35:42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史学习教育系列宣传项目党史学习教育系列宣传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全面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系列宣传工作,按要求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系列宣传项目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氛围。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派驻工作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并按照要求在规定的地点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系列宣传项目任务。

(2)驻点人员需要按规定工作时间上下班,按受管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的组织、文件的整理、文稿的撰写、新媒体运营、相关活动的统筹执行等。

(3)构建宣传矩阵,发挥媒体资源整合作用,在媒体(深圳晚报、读特、凤凰网、深汕网、深汕视点)、户外广告、区管委会周边户外LED屏幕等。

(4)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区管委会招待所文化墙的设计、制作、更换工作;完成不少于20000张党建海报的制作和相关设计工作等。

(5)合作区范围内党建宣传海报张贴工作,张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区管委会、四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自然村等。

2.服务要求:

服务方需按采购方的时间及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并配合采购方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3.服务成果:

(1)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2)相关资料按要求管理。

(3)多渠道宣传,营造浓厚的党史学习教育氛围。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暂定一个月(具体开展时间待甲方通知)。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15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史学习教育办:

dzb_xcxxk@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 供应商需要将报价单、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盖报价方公章,一起发送至以上两个邮箱。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史学习教育办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4楼
项目联系人:赖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52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