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融发展规划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构建完善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现代金融人才体系、现代金融环境体系,支持合作区经济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创新要素加速集聚,社会民生保障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更可持续。我局现拟开展金融发展规划项目,进而制定合作区金融发展规划。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搭建金融发展基本框架。
根据合作区的未来五年的总体发展目标,对合作区的金融发展战略进行澄清和评估,提供必要的咨询建议。
根据合作区产业及金融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对合作区金融业进行分析,进行必要的设计。
针对合作区的发展远景目标,对合作区金融体系各单元体系发展步骤、结构进行分析,建立以单元体系为核心的规范化的现代金融体系框架。
(2)确定金融体系发展路径。
以合作区的发展远景目标为基础,对合作区金融体系单元体系的发展步骤、时间、结构、途径进行讨论分析,形成初步金融单元体系发展路径。
(3)形成合作区金融发展规划。
以合作区的发展远景目标为基础,整合各金融单元体系发展路径,注重各金融单元体系发展路径的协同发展,并予以完善。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应具备金融发展规划研究经验,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或教授)牵头组成;
(2)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4)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
(5)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3.服务成果:编制研究报告、实施相关技术讲解和培训。
4.服务标准:达到委托方所需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于1个月内完成课题验收。(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2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fzgghczj_fzgh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行政办公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1478973365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