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情景式工伤事故视频制作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宣教工作,积极宣传工伤预防知识,传播安全理念,提升居民和企业员工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稳步开展。
(二)服务内容:
1.视频制作
结合近年来我区事故多发的领域和频发事故类型,以事故案例为依托,制定6-8分钟情景式工伤事故视频。视频详细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分析,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介绍国内外类似的技术预防措施。同时,厘清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过失,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并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安等渠道进行宣传推送,惠及更多企业和员工。使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同时,力求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方法,讲风险、提意识、普知识、保平安。
2.工伤预防宣传品定制
将事故预防知识、工伤保险知识等内容融入典型事故案例,并制作成工伤主题宣传品,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分发给企业员工,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事故预防能力。
3.宣传活动
(1)线上学习:一是依托“学习强安”“深汕网安全专栏”“深汕视点”等平台,传播定制的情景式工伤事故视频。二是持续跟踪报道“进企业”活动情况,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优化宣传内容,逐步固化成员工、群众关注的宣传模式。
(2)线下宣讲:一是举办约100场次的“进企业”活动,通过“播放影片”的形式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人流密集场所播放制作的视频,并确保重点行业领域能多次回访,切实提升、巩固安全意识。二是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派发10000份定制宣传品,持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三)服务要求:
1.定性目标
用视频的形式展示员工可能遇到的工伤事故,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及避免事故发生的改进措施。通过将安全标志、事故警示图、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宣传警示语等不同主题内容印制在宣传品上,在活动现场作为有奖问答奖品,解决市民员工安全学习积极性、参与度不够的问题。以达到事故警示、工作指导、市民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的效果。
2.定量目标
(1)制作6-8分钟的情景式工伤事故视频。
(2)设计一类工伤预防宣传品,并预制10000份用于宣传派发。
(3)举办约100场“进企业”宣传活动,播放定制视频和工伤预防宣传品。
3.服务成果
提交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情景式工伤事故视频制作项目成果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30%的首款,如采购人延迟付款,验收时间相应往后延迟。中标供应商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合同总额的70%尾款。(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1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和作品集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经办人:2497980975@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楼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5074398821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情景式工伤事故视频制作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