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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延长段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2 14:54:12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延长段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延长段范围:明热村(渔歌驿站)至赤石镇,全长约7.4公里。按照深圳市地方标准绿道建设规范,建设郊野型绿道的步行道,建设宽度不小于1.5M。配套设施包括照明设施、环卫设施、标识设施、休憩设施等。实际路线以现场勘察为准。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编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延长段建设项目建议书。

2.服务要求:(1)熟悉绿道建设标准和规范,收集相关规划资料,根据规划建设情况和合作区绿道建设情况开展设计工作。

(2)进行现场调研,定期向我局汇报项目建议书编制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工作成果。

(3)工作成果满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能做作为后续设计开展的工作依据。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和咨询项目有关工作任务。

3.服务成果: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延长段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案、概念方案设计、投资估算编制、其他支撑性报告等,协助采购人完成立项报批。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按照实际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1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562647843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延长段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