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办公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满足我局日常办公需求及保障干部职工健康权益,拟长期采购办公饮用水配送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序号 | 服务项目 | 单位 | 预计 需求量 | |
1 | 怡宝18.9L/桶 | 桶 | 2000 | 具体以实际配送种类和数量为准。 |
2 | 农夫山泉5L*4/箱 | 箱 | 200 | |
3 | 农夫山泉550ML*24/箱 | 箱 | 200 | |
4 | 农夫山泉380ML*24/箱 | 箱 | 250 | |
5 | 农夫山泉4L*6/箱 | 箱 | 250 | |
6 | 百岁山348ML*24/箱 | 箱 | 250 |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桶(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的饮用水,具备饮用水配送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当根据我局用水需求,在订水后2小时内将饮用水配送至指定地点。
3.服务成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到期前一个月,我局对服务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履行期限合计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2.服务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区统战社会建设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百汇科技园A3栋1层东侧(区婚姻登记处)。
3.付款方式:该服务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服务项目予以验收,通过验收后据实结算。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24年10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tzhshjsj@szss.gov.cn
(5天,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西侧3楼
项目联系人:汤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