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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建宣传、核心价值观 宣传、法制宣传、乡村振兴景观提升项目(第一个包)的质疑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1-06-21 16:24:32

深圳市赛特标识牌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收到贵司提交的《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建宣传、核心价值观宣传、法制宣传、乡村振兴景观提升项目(第一个包)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应党建宣传、核心价值观宣传、法制宣传、乡村振兴景观提升项目(第一个包)”(项目编号:SSZB-QY-HW-008)有关问题,我司按照相关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招标文件第4页评标信息价格评分20分不符合法规。根据政府采购法货物类招标评分办法价格分最低30分。

质疑事项内容概括如上,详细内容以贵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本项目属于企业自有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本单位内部采购管理规定实施招标程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该项质疑不成立。

二、关于质疑事项2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招标文件第5页评标信息评分项目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踩点后各村单独出方案)45分不合理。

质疑事项内容概括如上,详细内容以贵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本项目属于企业自有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本单位内部采购管理规定实施招标程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该项质疑不成立。

三、关于质疑事项3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招标文件第5页评标信息评分项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评分指定广告项目业绩不合理。本次招标根据货物清单描述实质为标识牌货物招标,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评分不能只指定广告项目业绩,还应包含标识标牌业绩。

质疑事项内容概括如上,详细内容以贵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本项目属于企业自有项目,由招标人根据本单位内部采购管理规定实施招标程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该项质疑不成立。

四、关于质疑事项4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招标文件第14页货物需求清单,只列明货物名称和数量,没有规格尺寸及设计方案,需求描述不清晰。

质疑事项内容概括如上,详细内容以贵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关于货物需求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技术要求已列明技术总体要求、外观要求、性能要求等,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具体提出,招标人不再另行统一设计方案。

该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贵司质疑事项1、2、3、4均不成立。

贵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按规定向本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贵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贵所在今后的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

此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王工,13642458429)